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就《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举办新闻通气会。从今年起,宁夏从多个方面解决乡村教师队伍亟待解决的问题,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占宁夏中小学教师总数50%左右的乡村教师将从中受益。
根据这份《实施办法》,宁夏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标准有较大提高:山区人均每月由200元提高至500元,川区人均每月由120元提高至300元,与乡镇工作者补贴累加后,乡村教师补贴最高达到1100元,最低达到500元。
此外,《实施办法》还规定,宁夏乡村教师今后在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和发表论文方面的刚性要求,重点考察师德素养、工作业绩、一线实践经历。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且现仍在农村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15年晋升中级职称,连续工作25年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教师,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教育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参加专业资格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