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二孩"政策落地:符合规定产假再延60日
从山西省卫计委了解到,依据最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今后,山西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明确,今后只要是符合《条例》规定的,无论是生育一孩、两孩还是符合条件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都可以获得女方延长产假和男方享受护理假的奖励。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山西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说,实施全面两孩后,对于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需要审批,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符合山西《条例》规定条件,要求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仍需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夫妻双方可以在孩子出生以前,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也可以由各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生育服务登记。
此外,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政策调整前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享受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和优待政策。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优惠政策。
据卫计部门数据,山西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目标人群约为23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8万,农业人口97万,按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有30%左右的家庭将选择生育二孩。
山西修法取消晚婚假规定婚假30天产假延长60天
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删除“提倡晚婚、晚育、少生”的相关条款,增加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相关条款,体现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