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是福州市户籍居民
办理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户口簿》
4.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
办理流程
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直接办理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新政策2018-07-21三水老师
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是福州市户籍居民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户口簿》
4.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
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直接办理
材料齐全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