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6年德州市完成棚户区改造16490套(户),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8000套(户),新增租赁补贴202户。
据了解,新建小区要同步建设水、电、气、暖等市政设施和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保障房申请受理和分配工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修订申请准入条件,逐步打破户籍限制,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公示制度,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确保阳光操作。
此外,继续完善保障房准入退出机制,对公租房实行“阶梯租金”或“租补分离”等政策,实现有序退出。健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公开建设计划、工程进度、分配房源、轮候对象、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等信息,全方位、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