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新劳动法2018-09-26王新老师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其就不能再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应当退出劳动关系,因而劳动合同也将随之终止。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是主体的消亡,以该主体建立的所有的法律关系也随之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同样属于主体消亡,其所建立的法律关系同样随主体的消亡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这同样是主体消亡的表现形式之一。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也将随之终止,双方也就不需用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种情形。

(一)双方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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