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条例全文解读
什么是家暴?
如何预防家暴?
遇到家暴后如何处置?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这部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重庆人口中的“耙耳朵”“妻管严”也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首部反家暴法通过
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分为六章,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法律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请。
对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以及重病患者,法律则要求给予特殊保护。
此外,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耙耳朵”算家暴么?
“耙耳朵”是四川方言中,说男人怕老婆,惧内、“妻管严”的表现。一些男士认为“耙耳朵”是贬义,认为夫妻之间应该平等相处;而一些男士则以当“耙耳朵”感到骄傲,认为这是爱老婆,好男人的表现,面对妻子的恶语相向,甚至是拳打脚踢,也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在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可以明显地看出,“经常性谩骂”“恐吓”“精神等侵害行为”,都被列入了家暴的行列。换言之,那些经常在家里被打骂的“耙耳朵”们,其实就是家暴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