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最新规定全文,12月1日起生效的劳动法法规

新劳动法2018-12-02李一老师

2015年的最后一个月份如约而至,这是个承旧接新的月份,圣诞的雪花即将飘起。在本期推送中,就来看看有哪些劳动法法规在12月1日起正式生效吧!

北京明确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办理《就业创业证》有关问题

根据新政,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是指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北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北京市对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

天津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有关问题

根据规定,新参保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按统账结合模式(单位缴费比例11%、职工缴费比例2%)参保,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职工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并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规定另明确,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个人账户所需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缴费当月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人数×480元+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人数×600元+建国前老工人人数×720元)×5年。

东莞将开展生育保险费计征工作

根据新规,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按规定应当参保。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6%,按月缴纳,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东莞明确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

根据新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按月缴纳。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由财政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市镇两级财政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分担办法分担,个人不缴纳。

此外,为顺利贯彻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在政策实施初期(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0.54个百分点,下调至0.46%。

中山印发《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办法》明确,生育保险费以用人单位本月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乘以0.8%进行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至分。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