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放假安排最新通知

新劳动法2018-12-26王华老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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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七天假期中,只有前三天是国家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

年初一至年初三期间加班,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2014年春节假期,法定假日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共计3天。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

其中,1月31日(初一)到2月2日(初三)为春节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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