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新劳动法2018-11-28王华老师

  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调整为1680元,增加180元。按法定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后,每小时最低工资由8.6元调整为9.7元。更多关于2016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的内容,下面就由法律高教网编辑为您介绍。

2016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16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调整为1680元,增加180元。每小时最低工资由8.6元调整为9.7元。同时,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5元调整为16.8元。

  天津市自2016年以来,已连续五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920元、1160元、1310元、1500元和1680元。本轮调整,将使见习期、熟练期、试用期等各类新入职职工,以及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小时工、钟点工和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直接受益。还将助推企业各薪等、薪级同比例上调,带动企业工资水平整体提高,使更多企业职工间接受益。

以下是天津市在2016年最低工资未出台前执行的标准:

  从2016年4月1日起,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310元调整为1500元,增加190元。按法定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后,每小时的最低工资为8.6元,比原标准增加1.1元。同时,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3.1元调整为15元,增加1.9元,凡从事非全日工作的劳动者,小时计酬标准都不得低于15元。

  本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使37.2万低收入劳动者直接受益,包括见习期、熟练期、试用期等各类新入职职工,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小时工、钟点工和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同时,将助推企业各薪等、薪级同步增长,带动企业工资水平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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