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我是2016年8月15日入职 到2016年10月12日因在单位和员工发生纠纷,单位说我影响公司利益要辞退我 ,告诉试用期是三个月 ,有合同因为当时我去外地培训没有签上。 告诉说试用期三个月不给交保险, 我想知道不给交保险合理么?公司辞退我会对我有补偿么 我应该怎么样保障自己的权益?我想再问一下 ,我是因为工作时间和非本单位人员打架了。 但那个人的企业我们公司有利益关系 ,所以现在公司要辞退我 ,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给我补交五险一金 。而且我们去外地培训期间每天工作大约10小时培训了大约十天 。回大庆的途中还算是我们正常休息, 这么做是否合理 ?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补偿?
律师回答: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1,没签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