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精选20篇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创新成果,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制定的又一部权威性、系统性的党内法规,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结合新区开发建设实际,以问责强担当,全面提振干部精气神,进一步推动新区跑出加速度、树立新形象。
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就是要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对于舟山来说,必须把实施国家战略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中推动新区事业蓬勃发展。去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舟山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谋划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绿色石化基地,积极申报舟山自由贸易试验区,全力抓好26个“三重”项目,新区开发建设呈现新气象。
《问责条例》的出台,其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问责,而是促进负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记权力就是责任、就是担当。我们要把《问责条例》作为激发新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利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承担国家赋予舟山的重大战略使命,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
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必须紧紧盯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权力就是责任,失责就要问责。《问责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和重点方向,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实现了对党员纪律约束的全面覆盖。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作为“关键中的关键”,必须充分认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下去。
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把《问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聚焦突出问题,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六种情形,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