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四个全面学习的心得体会
"四个全面"的本质--宏大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蕴含了深刻的战略思想。第一次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第一次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次将全面依法治国,论述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形成"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第一次为全面从严治党标定路径,要求"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
每一个"全面",都是一整套结合实际、继往开来、勇于创新、独具特色的系统思想。四个"全面"加起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
"四个全面"的提出--主动的战略选择。习近平四次引人关注的活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到广东考察工作、纪念"八二宪法"颁行、制定"八项规定"。这四次活动,无疑正对应着"四个全面"。可见,运筹帷幄,从履新之际就已开始。从十八大开始的两年多时间里,几次重大会议,正构成"四个全面"形成的路线图:十八大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到去年12月,"四个全面"的提法第一次公之于众,这一战略布局已然是"集其大成"。
"四个全面"的意义--立足现实的战略抓手。"发展起来之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四个全面",正是在中国发展起来之后,更加注重发展和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必然选择。从现实看,"四个全面"正是治国理政的"总纲"。四个全面"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是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从这个角度理解,四个全面,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中国发展总纲,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战略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