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自我院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活动以来,近段时间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和省委二十条,对如何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说党的纪律必须挺在法律的前面,政治上要讲忠诚,组织上要讲服从,行动上要讲纪律,党的纪律严于国法,一个党员不仅要固守法律底线,遵守法律的表率,还要严格遵守党章、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审判人员,党的卫士、法律的守护者,不仅要守护好法律更要守护好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更应奋勇当先挺在纪律的最前沿。讲纪律,守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普通民众尚且需要循规蹈矩,作为审判执法人员的我们更应该干干净净,不凌人民之上、不越雷池半步。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法官要做到讲规矩的模范,要防止成为制度的破坏者、逾越者、规避者,党员法官能不能做到懂规矩的表率,体现了一种品德和修养,更体现了一种政治上的道德修养,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切实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规矩当成一条不能突破的红线。
第一,做党的忠诚卫士。只有对党忠诚,才能听党指挥,无私奉献,才能坚守捍卫党的纪律,敢于担当,时刻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我们作为执法人员,要把对党的忠诚落实到党的具体工作中,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联系到我们的审判工作,那就是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公平公正,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第二,做遵守纪律的标杆。“执法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挺在纪律的前沿,要有向我看齐的底气和胆量,以纪律为明镜,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要敬而远之。在当下各种各样的诱惑无处不在,腐败的病菌无孔不入,我们每个党员法官都要时刻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慎之又慎,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扛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
第三,履好职、守好纪,不辱使命。党章和宪法赋予我们党员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光荣使命。这不仅要求党员法官要懂法律,还要懂政治,更要懂纪律。我们要认清自己从事的审判工作掌握着国家的审判权,不能滥用职权,违法审判,损害人民和国家的利益,我们是为维护国家经济建设稳定,保一方平安,是维护国家统治阶级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执法机关,我们行使的权利与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危息息相关。这就要求我们党员法官要将忠诚于党,忠实于法律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去,公正廉洁执法,不为金钱所蚀,不为物质所惑,不为人情所误,做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