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1】
习近平总书记在年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最近,通过学习王岐山同志在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辅导报告,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这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遵循的“大逻辑”。
一、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理念上回归“原教旨”,遵循“知行合一”的逻辑。执纪是纪委的本职,纪委的职责就是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党员干部的行为,依纪依规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纪委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建立更加前沿的防御阵地。为了夯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思想基础,解决一些同志思想认识模糊、对不准表、跟不上趟、行动迟缓无力等问题,我们注重做到“三个深化”:一是深化内涵认知。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促进在监督执纪理念上回归“原教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四、五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形成纪律挺在前面的共识,保证行动坚决有力。二是深化职能定位。进一步强化“依纪”监督问责力度,市纪委机关把案件室统一改称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统一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在原来3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新增加2个纪检监察室,明确了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单位和县(市、区)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坚持用纪律来丈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找准执纪监督的职责定位。三是深化责任要求。为强化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认知教育和警示教育,紧跟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工作节奏和步伐,3-4月份分5期组织培训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乡(镇场、街办)党政正职共约1800人,进行守纪律、讲规矩专题集中教育培训,并通过以上率下、压力传导的方式,分层、分类、分批培训党员干部10000余人次,促进各级党员干部把纪律铭于心、践于行、习于常,在全市逐步形成了自上而下抓纪律的新局面。
二、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指向上“管住大多数”,遵循“治树护林”的逻辑。把纪律挺在前面,就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不仅要拔“烂树”,更要治“病树”、正“歪树”,管好“未病之树”,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治树护林”,用“全面从严”的纪律要求来管住“大多数”党员,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一是把监督的“镜头”对准大多数。将监督检查的重点由领导干部转向普通党员干部,发扬“钉钉子”精神,不间断、高密度地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不放过任何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对不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在全市党员干部队伍中形成了敬畏纪律、遵规守矩,不踩红线、不越雷池的良好氛围。二是将审查的重点瞄准大多数。严格用纪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轻微违纪但未违法的,一律及时审查处理,防止“苍蝇”变“老虎”;对有信访反映但未违纪的,一律约谈提醒,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用纪律手段使违纪者“出汗排毒”、幡然悔悟、回归正道,彻底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只要不违法犯罪,违反纪律是小事”的错误认识,杜绝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的错误倾向。三是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针对党员干部“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现象,我们借鉴足球比赛“黄牌警告两次累计为红牌”的规则,在茅箭区试行“累错重责”制度,规定党员干部在首次受到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之日起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的,加重问责,给予纪律处分;党员干部3次以上被问责,领导也要受牵连。目前已公开通报典型案件33起,共111人记入“累错重责”档案,真正使广大党员切身感受到,纪律不是稻草人、软约束,而是高压线、硬杠杠,从而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