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哪些资料?
答:客户应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资料,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
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客户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工程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
未按前款规定办理的,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
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缓办理。
用电申请报告(说明:此表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客户名称 | 地址 | ||||||||||
原有容量 | 申请容量 | 客户号 | |||||||||
用电种别 | 电话 | ||||||||||
生产班次 | 主要产品 | 经办人 | |||||||||
用电设备明细 | |||||||||||
设备名称 | 容量 | 台数 | 合计容量 | 设备名称 | 容量 | 台数 | 合计容量 | ||||
申请用电理由 | 主管上级意见 | ||||||||||
单位公章 | 主管上级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