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安吉州区小学入学条件、入学要求
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均要按规定及时入小学就读。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随迁子女”规定的,可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
1、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父母亲房产证等材料并填写《吉州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吉州区户籍或在吉州区购房的: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亲的户口簿;
②父母亲的房产证(父母亲吉州、青原无房的可提供其他关系人的房产证);
③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须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疫苗接种证等。
⑵非吉州区户籍,父母在吉州区经商,要求随迁入学的: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亲的户口簿;
②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须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疫苗接种证等。
③父母在吉州区经商的营业执照;
④父母在吉州区经商的税务登记证;
⑤居民临时居住证;
⑥适龄儿童及父母亲在吉州区的居住材料。
⑶非吉州区户籍,父母在吉州区务工,要求随迁入学的: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亲的户口簿;
②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须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疫苗接种证等。
③父母在吉州区务工的合法的用工合同;
④父母在吉州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⑤居民临时居住证;
⑥适龄儿童及父母亲在吉州区的居住材料。
2、凡未满6周岁儿童一律不予登记。已建立全国统一学籍的在校就读的小学学生,不得参加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
3、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各小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要按照学校的学区范围,认真审查新生入学资格,不接收学区范围外的儿童报名登记。
4、吉州区将妥善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防止出现随迁子女因“上学难”而失学,保障吉州区的外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