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豫政办〔2009〕13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10〕4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暑假时间安排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暑假时间为2016年7月6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开学。
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推迟和延长假期。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暑假期间教职工休息时间。
二、关于放暑假的有关要求
1.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学校在放暑假前要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和日常行为规范及礼仪教育,教育学生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争做美丽焦作人要求,做到严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老爱幼,讲文明、有礼貌,争做文明学生;厉行节约,热爱劳动,热爱科学;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抵制不健康书报杂志及音像制品,不进台球室、网吧、KTV等;坚持文明上网,不沉溺网络,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侵害。要教育引导应届毕业班学生文明离校、文明谢师,自觉做到不办升学宴、谢师宴,不送财物、礼品。
2.切实减轻学生暑假期间学业负担。各学校要从严控制学生的暑假作业量,创新和丰富作业形式,通过适量有效的暑假作业,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增加学生假期负担,严禁在职教职工进行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
3.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学校要在放假前指导学生合理安排暑假学习生活,规定学生返校日,并组织好返校日相关活动,丰富学生暑假生活。暑假期间要通过家访、电话、网络咨询平台等形式,及时对学生假期学习进行指导,让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查漏补缺,为下学期学习打好基础。积极倡导中小学生在暑假期间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在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磨炼意志,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