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六安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期末将至,根据国家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改革方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2015〕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2016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暑假从7月1日(星期五)正式开始。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暑假从7月8日(星期五)正式开始。各中小学校秋学期开学时间均为9月1日(星期四)。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暗访情况的通报》(皖教秘〔2013〕312号)规定:“因高考、中考、学业水平测试、相关部门组织的考试等耽误的课时,不得再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调整补课。”各地、各校必须严格执行。
学校确因工程建设等需要调整暑假时间,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二、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暑期放假时间,不得过早或过迟进行本期期末考试,不得提前放假或提前开学。中考前,任何初中学校和教师不得将毕业班成绩或表现后进学生推出校外。小学毕业班不得提前放假。
普高和中职学校新生军训不得早于8月20日。
禁止任何学校和教师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举办“衔接班”等文化课补习班。任何学校不得将校舍租借社会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补习班或他用。任何在职教师不得参与社会机构或个人举办的补习班补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