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曹杨中学小学部2016年招生简章公布
【性质】公办,普通,九年制
【对口中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生地段范围】
所属街道:长征
所属居委会以及详细地址:
1.建德——棕榈路300弄(海棠苑)、棕榈路301弄(紫荆苑)、棕榈路451弄(百合苑)、香樟路475弄(紫藤苑)、香樟路57弄(丁香苑)、香樟路195弄(郁金香苑)、同普路1680弄(玫瑰苑)、1501弄(牡丹苑)、同普路1441弄(金江家园)(金沙江路后北宅、甘家浜)、云岭西路899弄(河滨香景园)
2.泾泰里委——金沙江路2388弄(泰宸苑一期)、2438弄(泰宸苑二期)、金沙江路2349弄(泾阳家园)、清峪路593弄(原新丰路85弄朝霞新苑)、泾阳路1289弄
3.运旺——吉镇路450弄
4.真北村——真北路50号、云岭西路陆家厙43号、沈家宅、李家宅、北徐家宅
5.金沙雅园——金沙江路2299弄
【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招生对象】
1、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2、本区内持有上海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件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
5月17日~5月18日
【招生办法】
1、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就近免试招收的学生(招生范围另附),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本地段户籍的学生与户主应为直系亲属关系。
(2)属本地段户籍的学生在此户籍登记年限满二年以上,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2、本辖区内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3〕89号)规定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提供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提供父母一方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和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从登记日起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由父母持上述有效证件、户口簿、随迁子女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预防接种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向居住地所属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提出申请,并根据《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