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6年岳阳市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阳楼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市直各普通中小学,相关民办学校:
《2016年岳阳市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市教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2016年岳阳市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实施阳光招生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36号)和《关于化解城区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区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市区教育实际,制定2016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岳阳市市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志高
成员:曹金钟童六明李伟灵李嘉谊方良
王德胡亚君许英姿万华政童来金
领导小组下设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办公室(简称初招办),初招办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曹金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办法、咨询电话等公开。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初中招生免除文化考试。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分块划片”的方式进行。
3.统一管理的原则。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在市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统一招生,统一注册。
三、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或学生本人房产居所信息和户口信息等为主要依据。生源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2016年初中阶段学校(以下简称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提出拟就读初中学校建议,初招办复核确定就读学校并报领导小组核准。录取时,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同时持有市区户口和所属范围房产的确保录取;其他情况的,在居住地所属初中学校容量许可的前提下安排就读,确因容量不足时,由初招办统筹调剂安排就读。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