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域之间公办外国语学校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的协同性,维护稳定的招生工作秩序,保障我区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具体见附表) (一)5月5日,各教育指导中心向基础教育科报送本片穗籍小学毕业生数(具体统计表见附表)。 (二)5月6日,办理小学升初中跨区生、外地返穗生的审核手续。 (三)5月1日至5月10日,各小学报名(四)5月13日,各教育指导中心将辖内自愿申报人数报基础教育科。 (五)5月27日前,基础教育科分配指标到各教育指导中心。(具体时间视广州市教育局下达指标时间进行调整。若广州市教育局在5月25日前未下达指标,其后的招生时间将会延迟)。 (六)6月2日-4日,各教育指导中心、小学公示指标名单。 (七)6月5日,各教育指导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指标名单交区教育局。 (八)6月15日前,区教育局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送市教育局、市属外国语学校、广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二、列入广州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外国语学校)指标名单的学生,享有市属(广州市外国语学校)和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广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两次招生机会 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发〔2015〕11号)文件规定,“列入广州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指标名单的学生,享有市属和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两次招生机会”。 自愿申报并经教育指导中心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广州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外国语学校)指标名单的学生,享有市属(广州市外国语学校)和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广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的两次招生机会。经教育指导中心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广州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广州外国语学校)指标名单的学生,不再占用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广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的指标名额。 三、其他要求 各小学及各教育指导中心填报的2016年市属和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白云区初中招生指标申报表、学生名单汇总表等相关统计表,均要在各教育指导中心存档。请留意附件1时间等事项,复制填写好附件2 附件1:2016年公办外国语学校(市属、区属)初中招生(指标生)工作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