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今年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分别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或对口入学和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班额为45人。
(二)关于特长生招生
1.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教育局核定的项目和人数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
2.本区就读的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的五年级学生(不含体育传统学校、少体校及位育体校等业余集中训练运动员),在2016年3月
31日到就读小学领取并填写《徐汇区初中特长生报名表》(只能选报一校一项)。学生在2016年4月2日前,将报名表交给小学,同时提供能反映其专业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或居住在徐汇区,须提供人户分离证明)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的五年级学生(不含在体育传统学校、少体校等校就读的学生),在2016年3月29日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到百色支路28号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徐汇区初中特长生报名表》(只能选报一校一项)。报名时请带好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反映其专业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各学校录取学生前,应先向家长发出录取意向书,在取得家长确认后方可视作正式录取。学校应在规定日期内确定体育、艺术类特长学生的录取名单并报教育局科艺体卫科。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的录取和对口入学或划块电脑派位入学。
4.招生学校除对报考学生进行相关特长测试外,不得进行其它任何内容的测试选拔。
(三)关于民办初中招生
1.本区民办初中的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可跨区县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于2016年3月31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
2.想进入民办初中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家长可在4月28日-4月30日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学校面谈和录取的依据。各民办初中一律不得借组织学生校园体验、报名登记之名,擅自提前进行招生;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