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产检假规定及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说明

相关政策2018-07-25三水老师

2018年枣庄市产检假规定及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说明

首先我们要知道,医疗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综合医疗保险,另外一种是住院医疗保险。

如果你参加保险并且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

如果参保缴纳的是生育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下的产检和生育宝宝才能够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参加生育保险之后,大部分的必要产检项目都会记账或者报销。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并且缴费,是不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的,也就是没有办法报销产检费用。

产检假规定劳动法相关规定

《新劳动法》规定: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假增加60天!

新《条例》第二十五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解读: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虽然新条例删除了“晚育”规定,山东晚育准妈妈们也不要担心,大家仍然可享受158天的产假哈!

删除晚婚晚育假!

大龄未婚男女青年们可以尽情哭泣了!新版山东计生条例将原《条例》第十九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这是此次最重要的修改。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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