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产检假规定及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说明

相关政策2018-07-25三水老师

2018年赣州市产检假规定及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说明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九十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九十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根据相关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准妈妈们有了国家规定的保护,并且通州多家妇产医院的成立给准妈妈们也带来了健康与便利,所以安娜贝儿妇产医院专家提醒各位准妈妈要掌握好定期产检时间,以确保自身及胎儿的健康。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1、妊娠7个月以上正常阴道分娩(顺产、平产)的,计发98天生育津贴;

2、剖宫产(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发15天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的,增发15天月生育津贴;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发给15天生育津贴;

5、宫外孕的,发给30天生育津贴;

6、怀孕满4个月(含)7月以下流产或引产的,发给42天生育津贴;

7、输卵管结扎的,发给21天生育津贴;

8、输精管结扎的,发给7天生育津贴;

9、取宫内节育器的,发给1天生育津贴。

我市生育医疗采取最高限额结算,具体结算标准有哪些?

1、提倡产前医学检查,凭结婚证和相关检查材料,报销300元产前检查费用;

2、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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