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师职称改革细则及职称评定标准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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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的实施范围
改革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省、市、县(区)教研机构、教学辅助机构、校外教育机构。?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重点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法,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出台《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办法》、《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等文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