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崇礼区政府3月7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政策。此规定自3月7日起实施。
补充意见较上次颁布的实施意见更加严格,包括本地户籍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非本区户籍居民购房条件增加。
其中限购政策规定:
1.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已有本区2套以上(含2套)普通住房的不允许购买第三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
2.本区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无本区普通住房的限购1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
3.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区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住房信贷政策方面规定:
1.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2.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和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70%。
而之前政策规定:“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可以购买1套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