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市对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4年以来连续第13年提高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也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同方案调整。
此次调整提高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范围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市共有555221名退休职工受益此次调整提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502226人,机关事业退休人员52995人。此次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调整提高职工基本养老金采取的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挂钩缴费年限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则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则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二是挂钩调整前月的基本养老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6%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高龄退休人员增发,2016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同时对其他特殊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假设一名缴费年限为30年、2016年底基本养老金为2500元的退休人员,本次增资额将为:定额调整45元,缴费年限增资15×1.5+15×3.5=75元,挂钩调整2500×1.86%=46.5元,共计166.5元,总额见角见分进元,所以该退休人员本次增资额为1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