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批复迅捷长江养老保险开业

五险一金2018-10-10李天扬老师

申请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两项资格,拟整体承接上海企业年金发展中心150多亿元存量年金资产

【网络版专稿 /《财经》杂志记者 付涛】5月19日,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江养老保险)在上海正式挂牌开业。长江养老保险拟整体承接上海企业年金发展中心存量年金资产,但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尚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

长江养老保险由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中央及上海大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为上海。

从4月6日保监会批准筹建,到4月29日保监会正式批准开业,相距不足一个月时间。业内人士指出,长江养老保险诞生速度之快实属罕见。5月18日,保监会在批准长江养老保险开业的公告中称:“中国保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相继对该公司的筹备、设立作出正式批复,显示出中国保监会对上海市发展养老保险事业的极大支持。”

长江养老保险有关人士透露,目前,上海企业年金发展中心存量年金资产已超过150亿元。

“长江养老保险争取在短时间内开业,主要是为了赶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即将展开的第二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知情人士称,“这样才能在今年年底前,实现150多亿存量年金资产的整体移交。”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去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管理工作的通知》(34号文),各地社保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须在2007年底前,移交劳动保障部认定的合规机构管理。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长江养老保险正在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请多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目前,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共有四类,即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业内人士称,由于同一家年金管理机构不允许同时兼担“法人受托机构”与“托管人”两项资格,因此,同一家机构最多可申请三项资格。

出任长江养老保险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马力,此前担任浦东发展银行分管公司业务的副行长。知情人士透露,今后,长江养老保险很可能与浦东发展银行联手,共同承担上海150多亿存量年金资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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