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社保缴费:职工奖金补贴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很多职工对缴费基数的概念了解不多,企业对如何算清6月份社保费应缴数也感觉有些犯难。为此,YMG记者采访了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对因缴费基数相关的一系列疑问进行详细解读。
奖金、补贴等是否计入社保基数?
“2012年我每月单位从工资里扣社保费不到200元,去年每月扣220多块,今天听单位劳资说以后每月要扣250多元,为什么社保费年年上涨?”企业职工张春霞咨询说。
“因为社保基数与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因此社保费会随着社平工资年年上涨。”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职工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月最低基数=上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职工、挂档人员最低缴费基数;月最高基数=上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挂档人员缴费最高基数=上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
“了解职工社保基数,首先要明确上面三个概念。”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即“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最低基数”、“月最高基数”。国家规定,职工应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缴费工资基数。同时,国家还明确规定,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因此,“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是广义的工资,很多企业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时未将奖金、补贴等计算在内,实际是一种违法行为,降低了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同时侵害了职工社保权益。鉴于每个职工的“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都不尽相同。国家又做出规定,“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俗的讲,就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缴费。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2013年度全省在岗社平工资为47652元,因此,2016年度企业职工缴费基数最低为2383元,最高基数为11913元,挂档缴费人员缴费基数最低和最高分别为2383元、3971元。
哪些职工的基数需调整?
最低基数的调整:由社保部门计算机系统统一调整,企业无需再次申报。最高基数的调整:由企业向社保部门进行书面申请,人数较多的还应考盘申报。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6年初我市参保企业申报2016年度缴费基数时,由于2013年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没有公布,因此暂按2013年度最低基数2129元和最高基数10643申报缴费。无论最低还是最高基数都低于现在公布的2383元和11913元的实际基数。因此,2016年基数确定后,只有那些低于2383元的和高于10643元的,才进行基数调整,即只对最低和最高基数进行调整,低于2383元的调整为2383元,高于10643元的调整为相应数额但不高于11913元。例如:某企业职工,2016年初申报的基数分别为:职工甲2129元、职工乙2380元、职工丙2385元、职工丁10643元、职工戊10643元。 6月份调整基数后,以上职工的基数分别应为:职工甲2383元、职工乙2383元、职工丙2385元、职工丁11000元、职工戊1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