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政策解读

五险一金2018-10-10李天扬老师

1、参保职员省内跨市活动就业,根基养老保险的转接前提是什么?

答: 参保职员省内跨市活动就业,申请将根基养老保险相关转入我市的,切合下述前提之一的可以治理:

①参保职员在我市治理参保时,非本市户籍且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

②参保职员未到达国度划定退休年数,户籍为我市转回我市参保的;

③参保职员系经各区市党委组织部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分核准替换,且与调入单元成立劳动相关并缴纳根基养老保险费的;

④参保职员到达国度划定退休年数时,非本市户籍,但在我市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且我市为该参保职员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⑤参保职员到达国度划定退休年数时,非本市户籍,但在我省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且我省为该参保职员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职员在省内各市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且在我市的缴费年限为最长的;参保职员在省内各市缴费年限沟通,我市为最后一个参保缴费市的;

⑥参保职员到达国度划定退休年数时,本市户籍,且参保职员每个参保缴费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⑦参保职员到达国度划定退休年数时,本市户籍,我省为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可按照本人申请,在我市或省内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

2、参保职员省内跨市活动就业,养老保险按什么尺度转移资金?

答:个人账户储存额:即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较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12月31日时代的,按个人缴费人为基数11%记入个人帐户的所有储存额(含本息,下同)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人为基数8%记入个人帐户的所有储存额转移。

统筹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现实缴费人为为基数,按12%的比例计较所得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敷1年的,按现实缴费月数计较转移。

姑且缴费账户转移金额的计较要领为:所有单元缴费部门和个人缴费部门本息之和。

3、参保人在多地域活动就业,养老保险报酬领取地怎样确认?

答: 跨省活动就业的参保职员到达报酬领取前提时,按下列划定确定其报酬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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