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托管人员如当年未缴生育保险能享待遇吗

五险一金2018-10-10王新老师

档案托管人员如当年未缴生育保险则无法享待遇

生育时缴费行为若发生中断,参保女职工将中断部分的费用补缴齐,仍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但档案托管人员当年未缴费,以后不可以补缴,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是记者日前从市社保服务中心了解到的。

“再有2个月我就要生产了,我想问一下,我现在缴纳生育保险费是否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日前,市民张女士拨打热线就生育保险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张女士介绍说,她是一名档案托管人员,已经怀孕将近8个月,去年因故只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未能缴纳生育保险费。

对此,市社保服务中心生育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有关规定,我市参保职工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参保人在分娩时必须保证是连续缴费的状态,并且符合规定的缴费期限,才能享受到相关报销待遇。”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参保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辞职,只要生育保险缴费没有中断,就不影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如果缴费发生中断,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一旦缴费行为发生中断,参保女职工可以在生育后将中断部分的费用补缴齐,可视作连续参保缴费,补缴后,满足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的,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这名负责人强调说,这只是针对参保职工而言,若是档案托管人员则不同。档案托管人员男满45周岁、女满35周岁的,可以选择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但是当年缴费时选择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以后不可以补缴,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政策解读 多肿瘤标志物联合检测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

2016年,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对多肿瘤标志物联合检测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在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资格鉴定工作中,推行多肿瘤标志物联合检测。其中,纳入检测范围的人群为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和60周岁(含)以上的参保居民。

按照《通知》规定,参保人员进行多肿瘤标志物联合检测所需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在定额结算标准以内的部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不负担,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负担40%,统筹基金支付60%。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部分个人均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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