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实验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成立健全全州公正、同一、类型的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成立同一的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云南省人民当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垣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实验步伐的关照》(云政发〔2014〕20号),团结我州现实,拟定本实验细则。
第二条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以“全包围、保根基、有弹性、可一连”为根基目的,僵持当局主导和住民介入相团结,权力与任务相对应,保障程度与经济社会成长程度相顺应。
第三条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实施社会统筹与小我私人账户相团结的制度模式,小我私人缴费、集团补贴、当局津贴相团结的筹资方法,基本养老金和小我私人账户养老金相团结的报酬付出情势。
第四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门生),具有红河州户籍,非国度构造和奇迹单元事恋职员及不属于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制度包围范畴的城乡住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可在户籍地自愿介入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
第二章基金筹集
第五条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基金首要由小我私人缴费、集团补贴、当局津贴组成。
第六条小我私人缴费。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该当按划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尺度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个中一个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缴费首要由参保人自行存入小我私人养老保险存折(卡)或社会保障卡。在一个天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法和缴费尺度。
第七条集团补贴。有前提的村集团经济组织该当对参保人给以缴费补贴。缴费补贴尺度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集会会议确定。勉励有前提的社区将集团补贴纳入社区公益奇迹资金筹资范畴。勉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小我私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扶助。每年记入小我私人账户的补贴、扶助金额之和不高出本步伐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尺度。
第八条当局津贴。国务院及省、州、县市人民当局对参保人给以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