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认定农村低保家庭主要有两类办法。”太原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一种是根据当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估算一个家庭的收入,另一种是根据一个家庭是否有残疾人、是否有病人等显性指标认定。
“结合了各地的经验,太原市制定了更加科学的认定办法。”太原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农村家庭致贫主要有三个原因:一个是人口,人口数多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要比人口数少的家庭困难。第二是劳动力,同等情况下,劳动力少的家庭要比劳动力多的家庭贫困。第三个是土地,没有土地的家庭要比有土地的家庭困难。
根据致贫的原因,还要考虑家庭的显性收入,包括政府给予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村集体分红、农村扶贫款项以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它可量化的明显性收入。太原市按照农村家庭贫困的程度将农村低保家庭划分为A、B、C,3类家庭,对不同类别保障家庭的救助待遇进行分级计算,分类管理。
申报要经村民代表会评议
“今后,村委会申报低保对象必须做到‘两议’‘两公开’”太原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对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规程也进行了完善。
今后,村委会接到申请家庭提交的低保申请后,应派村民代表分组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的方式,对申请家庭的家庭人口规模、劳动力与土地生产要素及家庭明显性收入进行取证,并与其自报情况进行核实比对。组织全体村民代表召开会议,根据申请家庭自报情况、村民代表入户调查取证情况,按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的有关规定对申请家庭生活贫困程度进行综合评定,对申请家庭按照保障家庭类别进行分类,经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确定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家庭提议名单,报村“两委”会审议。村“两委”会审议,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确定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家庭审议名单。再经乡镇(街办)民政办(低保所)复核、县(市、区)审批,最终决定低保对象。
经村“两委”会审议通过的可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家庭名单及家庭分类,要在村本级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进行公示。经乡镇(街办)民政办(低保所)复核、县(市、区)审批通过的本村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家庭名单,村委会也要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符合条件可申请城市低保
户籍在太原市,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且在太原市城镇居住5年以上的农民家庭,生活困难时可按城市低保有关规定向其实际居住地提出城市低保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