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记者从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因年终财务决算,本月26日至2016年1月1日,将暂停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2016年1月2日起恢复缴费,缴费时间延长至2016年1月10日。
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从2016年1月2日起恢复,2016年1月2日至2016年1月10日缴费系统延续9天不做调整、不收利息。2016年1月11日起,凡跨年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开始计收个人账户利息。
2013年度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分为60%、70%、80%、90%、100%五个缴费档次,缴费金额依次为5618.4元、6554.4元、7492.8元、8428.8元和9364.8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缴费能力,自选缴费档次标准,缴费基数每年选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