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筑梦计划自主招生简章

天津自主招生2018-12-07李天扬老师

2014天津大学筑梦计划自主招生简章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享有进入重点学府求学的机会,“卓越大学联盟”成员天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在《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总体规划下,决定联合实施“筑梦计划”,共同选拔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特别是全国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天津大学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专业

根据天津大学办学特色,我校自主选拔“筑梦计划”将在相关优势专业实施,具体专业及相关要求请见附件1:《天津大学“筑梦计划”自主选拔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条件,高中阶段具有符合要求的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学生均可报考。经我校初审合格后可进入笔试环节。

符合要求的中学指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特别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学。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由天津大学和当地省级招办共同认定,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名单详见附件2:《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152个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

已经参加卓越联盟联考,笔试成绩达到相应合格线的同学,经我校复审合格后,可享受“筑梦计划”合格考生同等优惠政策。

2014天津大学筑梦计划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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