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及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税务政策2018-07-28李天扬老师

一、常见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60%,奖励绩效工资占4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考勤、季度、年终三部分,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1、考勤考核

按月考勤,全勤440元/月.人。

职工当月旷工每天扣50元;当月请事假每天扣20元;当月无故未签到或未签退每次扣5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5元;当月请病假需附医院诊断证明。

2、季度考核

主要是考核每季度的工作纪律、工作实绩等情况,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实行百分制。

3、年度考核

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

二、企业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

采用月抽查和检查、技能考评、专题安全通报的形式。

1、月抽查和检查:每月根据各项工作的检查结果及安全定责情况,纳入月度安全通报,进行绩效工资清算。

2、技能考评:每季度设立技术考评基金,由网络信息科组织考试和测评,包含理论(含安全规章)(占比40%)、业务实作(占比40%)和测评(占比20%)。根据结果按分数从高至低排名分级,一级技能绩效(占总人数的30%,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二级技能绩效(占总人数的40%,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三级技能绩效(占总排名的30%),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技能考试的统认定为三级技能绩效。因公不能参加技能考试不参与本季度技能考评。

3、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已造成影响的故障进行专题分析通报、考核,按绩效办法纳入绩效工资清算。

三、制造部门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考核是为充分调动制造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把员工的薪酬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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