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薪酬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目的
员工评价任用的依据
员工薪资调整的依据
员工业绩改善与培养的依据
二、对象
1:凡服务满六个月以上的店员
2:独立管理店铺满三个月的店长
3:独立管理店铺时间不足三个月但入职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店长按照店员方法评核
三、实施
1:时间、每年一次,工作未满一年的依照实际工作时间计业绩
2:评核人员、由市场营销部总监/经理、人力资源部人员与大区主管组成评核小组完成评核工作;
3:操作方式、采用抽签交叉评核方式(大区主管不负责自己区域评核)
四、操作程序
1、各区域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区域员工培训记录(依《店铺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在相应阶段完成相应表格)。
2、年度考核前一个月,各区域统计本年度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提交相关记录表格至市场营销部,市场营销部总监/经理会同人力资源部培训科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后知会各大区主管,最后确定参评人员名单。
3、各区域自行整理参评人员业绩达标情况,并完成业绩达标部份成绩评定;结果提交市场营销部负责汇总人员。
4、人力资源部培训科编订本年度考核题目(均为培训表中要求课程体系内内容,包括纸面考试内容及实操考核内容)。
5、市场营销部制定考核日程计划,分配各区域考核小组成员(市场营销部总监/经理一名、人力资源部人员一名、大区主管一名<非被考核大区主管>)。
6、各区域督导组织参加考核的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同时评核小组下区域实地进行评核,完成能力评核部份成绩评定。结果提交市场营销部负责汇总人员。
7、区域大区主管与督导对参评人员表现进行评定,完成主管评估部份成绩;结果提交市场营销部负责汇总人员。
8、市场营销部负责汇总人员(总监指定),将三部份成绩汇总,并结合本评核周期内(一年)奖惩加减分情况,统计所有参评人员最后成绩,完成评核。
薪酬专员依评核成绩进行后续技能津贴调整,结果向全公司公示。
五、评核等次与奖惩
1.在固定薪资部份增加技能津贴项目,评核结果依等次对应不同技能津贴调整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