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2018年阳江市劳动仲裁申请书联系方式
一、申请须知
(一)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身体残疾等原因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申请人需在笔录中签名或加盖指模。
(二)仲裁申请人在递交仲裁材料前应先从下列几方面自行审核:
1、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
4、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5、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
6、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三)本委管辖范围
1、中央、省驻阳江市江城区境内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2、市区岗列、中洲、城东、城西、城南、城北、南恩等7个街道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江城区区属企业除外)、阳江高新区境内企业、市直主管部门属下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4、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及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规定管辖范围的人事争议案件;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6、阳东、阳春、阳西、海陵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由各属地仲裁机构受理。
二、提交书面材料须知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书及证据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