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2016年我市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人均90元调整为人均120元,比上一年提升了30元。同时,我市参合农民新农合保障水平也将提高,看病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有所提升。
人均缴费提升30元,参合农民看病报销封顶线提至18万元
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参合农民人均缴费提升30元,在看病报销的比例、范围、封顶线等方面将受益更大。
据介绍,在2015年统筹补偿方案基础上的调整主要包含7个方面。其中主要包含:个人年累计看病报销的封顶线由2015年的15万元调整为2016年的18万元;儿童脑瘫、自闭症在救治医院门诊的康复治疗费用被纳入补偿范围内,其补偿标准为费用的70%;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
此外,提高了26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甲类门诊特殊慢性病中器官移植术后在荆州市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抗排异治疗门诊医药费用按70%进行报销,年封顶由1000元调整为2万元;各类恶性肿瘤在新农合定点医院门诊放、化疗的医疗费用参照同级医院住院比例报销,年封顶由1000元调整为按实际报销;其余甲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封顶线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年,乙类由500元提高到8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