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失业保险金最新消息

失业保险2018-12-16李天扬老师

蚌埠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上调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从蚌埠市人社局获悉,本月起,蚌埠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75%,调整后蚌埠市失业金标准可达千元以上。

据了解,为提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我省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由之前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5%提高至75%。

“今年11月,蚌埠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的1040元上调至1350元。此次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与计发基数(最低工资标准)同步提升。”市人社局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蚌埠市失业保险已实现市级统筹,标准上调后,蚌埠市人均月失业保险金水平由676元提升至1013元,增长将近50%,是近年来增长比例最高的一次。

参保人员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金?对此该负责人也详细的做出了解释。

“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参保人员,每满1年,失业后可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据该负责人介绍,对于失业保险费缴纳满5年不足10年的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在12个月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缴费每增加一年待遇领取时间增加2个月,合并期限18个月封顶;缴费满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缴费每增加一年,待遇领取时间增加1个月,不过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该负责人提醒,参保人员缴纳失业金的时间按其单位和个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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