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及缴费

失业保险2018-08-02李天扬老师

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失业金发放标准

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为875元/人、月。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材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失业登记证明;

3、个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上述材料,到参保地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社保局)申领失业保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具体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地址:贵阳市都司路124号

电话:5500020851

南明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地址:贵阳市箭道街194号南明区政府

电话:5500020851

云岩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42号

电话:5500010851

贵阳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改革前:贵阳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其中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1.5%,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5%。

缴费基数

1、低于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1616.23元作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2、超过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2121.75元作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3、在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300%之间的,以实际工资额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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