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实施失业保险补贴政策四类企业可申领

失业保险2018-08-12三水老师

近日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获悉,我市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2016年至2020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四类企业可申领稳定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可用于职工的四类相关支出。

四类企业可享稳岗补贴

稳定岗位补贴政策适用对象是指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和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期间,采取有效措施不减员、少减员,稳定就业岗位的,由失业保险基金予以稳定岗位补贴,补贴金额为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交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发稳岗补贴有严格条件

申请补贴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3.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4.申报年度未减员或减员率低于我市年末登记失业率。

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与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政策,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不能重复享受。

下月起受理2016年度补贴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填写相关申请表。

申报时间:申报年度次年的1月至3月(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其中2016年度补贴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至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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