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产假实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不管你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同享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男方的护理假延长了5天,一共可以休15天。
《条例修正案(草案)》增加了男方护理假的时间,将原来条例“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修改为:“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职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一、产前检查
1、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因生育而引起流产、引产的,产前检查定额支付标准为300元;
2、妊娠7个月以上的产前检查定额支付标准为400元。
二、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2、生育津贴享受标准
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①生育的,享受128天生育津贴;
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②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③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④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