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生育险资料齐全却报销不了
东莞社保局回应:报销生育险有3条件,该市民不符合持续参保满12个月的条件
南城黄先生报料:孩子现在2个月了,上周去社保局办理社保报销却办不了。按照黄先生参加的险种,剖腹产生育险报销加津贴一共有5000元。黄先生犯愁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市民反映
参加了生育险,资料齐全报销不了
南城的黄先生8月份喜得一子,孩子乖巧可爱。他告诉记者老婆是剖腹产生产,住院费用加起来早超过了5000元。
黄先生说妻子在一事业单位工作,按照单位参加的社保险种,生育险可以报销3500元,再加上1500元的生育津贴共有5000元。
按照社保保险的流程,报销生育险的同时如果符合计生政策,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还能领取800元补贴。
黄先生在了解了各种报销流程,保存了各种票据之后来到南城分局办理报销手续,可是工作人员却告知黄先生不能报销,并告知是因为参保时间没有达到持续12个月。
本想报销部分费用,以缓解一下目前紧张的生活,可社保工作人员的回应,让他们一下子懵了。
黄先生说妻子之前曾经在东莞持续参保超过2年时间,去年他们夫妻俩从广州又转回东莞工作,正式参保的时间是从去年的9月份开始,而他们的孩子今年8月份出生,就差一个月黄先生妻子就达到参保满12个月的条件。
部门回应
享受生育险要持续参保满12个月
记者联系上东莞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报销生育险的条件之一就是持续参保满12个月,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条件就不能享受生育险。
记者查阅社保部门的公开资料。在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和生育津贴的条件一栏中,有三个规定,达到了这三个规定即可享受待遇。
参保人首先需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其次,按照我市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最后一项就是生育时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
而参加了补充险的个人,在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之外,还必须达到:生育时参保人连续足额缴纳补充医疗保险满6个月;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限申领女职工独生子女津贴和男职工假期工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