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二胎新政策解读

生育保险2018-11-27李天扬老师

黑龙江省二胎新政策

  2016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如进展顺利,将于2016年年底或2016年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6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除了即将实施的单独二胎新政策外,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黑龙江的二胎政策如下:

  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五)特殊情况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要求再生育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

黑龙江省现行二胎政策

  黑龙江省现行的是一孩半政策:指农村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为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等19个省(区)的农村居民。

黑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

  2016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政策开放,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黑龙江省也将逐步实施单独二胎政策。

  单独二胎是指中国政府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只要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2016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中央决定放开单独二胎政策。

  黑龙江省单独二胎何时实施:各省份自行确定实施时间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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