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二胎 即 单独二孩。
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也就是2016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所提到的单独二胎政策。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2016年计划生育成为热点话题,多位委员和党派提案都涉及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的修改完善。
2016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
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内容的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严格推行。推行其间略有微调,如放开双独二孩(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及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孩半政策(第一个孩子为女孩,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等 。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计资料表明,2016年之前,独生子女政策覆盖率大概占到全国内地总人口的35.4%;一孩半 政策覆盖53.6%的人口;二孩政策覆盖9.7%的人口(部分少数民族夫妇;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也可生育两个孩子);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覆盖了1.3%的人口(主要是西藏、新疆少数民族游牧民)。之前实行的是双独二胎。2016年初提出单独二胎,据说已经设计了试点方案有具体步骤,但广东等地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试点申请后却未获批复。可见,虽然官方曾经提出试点单独二胎,但在实际操作上很谨慎。[3]有媒体披露单独二胎政策有望于2016年年底或2016年年初试行,国家卫计委没有明确否认,又称正在组织调查研究,尽管不能确定年底试行单独二胎政策,但已传递出积极信号,即已经从过去的不可能变成有可能。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确有必要调整了。无论是众多数据反映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人口红利加速消失,还是30多年来中国已经积累了上亿个独生子女家庭,或是中国失独家庭多达百万,都说明生育政策已经到了调整的时候。
然而,针对放开二胎的呼吁和争论,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却多次强调,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这一次虽然有关部门称我国基本国情决定仍须长期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但是,关于完善生育政策,官方称正在组织调查研究。显然,官方表述已经有变化了。
单独二胎适用条件
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