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女性朋友缺乏维权意识,不懂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接下来悠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向广大女性同胞普及一下社保之中的生育险。悠很愿意和大家分享我所知道的事情,希望力所能及的帮助到各位女性朋友!
一、何为生育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俗点讲,就是用于女职工生育、流产的一项社会保险。
二、生育险的覆盖范围
生育险的范围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即生育险是由单位替员工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缴费也由单位全额承担,所以个人是无法参保的。
三、生育险的待遇
1. 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主要包括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即产假工资。因各地产假期的标准不一,现以浙江为例,产假工资是以女职工所在单位替该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计发,比如单位给你缴的社保基数是3000,即你的产假工资就是3000/月。那么,如何来计算你的产假期呢?浙江省具体标准如下:
A妊娠7个月及以上生产或早产的,享受90天的产假工资,分娩时遇到难产实施剖宫产、助产手术的,分别增加15天和7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和生育津贴。
B 妊娠3个月及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C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实施宫外孕手术的,享受3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四、享受生育险待遇的条件
1. 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的。(未婚生育、流产是不符合的哦)
2. 女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有的地方是六个月,有的是一年,视各地情况不同,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注意时间是:连续,断断续续的缴纳也是不行的)。
五、如何结算与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 办理: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3个月内到社保局办理,超过期限,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