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衢州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社保政策2018-07-27李一老师

7月份起,衢州市市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各用人单位按2015年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300%核定缴费基数,分别为2586元、4310元、12930元;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按2015年市区(包括本级、柯城、衢江)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至300%核定缴费基数,即3076元至11535元。

本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适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周期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周期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市区灵活就业人员自7月份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为3076元。正常最低月缴费标准将相应调整为:养老保险553.68元,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184.56元,大病补充保险5元,合计每月共缴纳743.24元。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每月分别增加39.24元和13.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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