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社保缴费基数新规定

社保政策2018-08-18李天扬老师

今年社保缴费基数湖南暂定4025元全国多地上涨

1月4日,湖南省人社厅发布通告称,由于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无法在2015年初发布,湖南今年社保缴费基数暂定为4025元。潇湘晨报记者梳理发现,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设定根据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10%确定

湖南省人社厅通告称,2015年度基准值发布前,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按高档4025元/月、低档2415元/月预缴。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以其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并按12075元/月封顶、2415元/月保底(暂定基准值为4025元/月)为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预缴。

全国多地社保缴费标准上浮 湖南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上述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此前,省人社厅、省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658元。根据惯例,社保缴费暂定基数以上年度社平工资10%的增幅确定,即3658×110%=4023.8元,由此确定今年的社保缴费暂定基数为4025元。

费用算账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483元或805元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如果他们按高档缴费,每月需缴4025元×20%即805元,全年总额为9660元,如果按低档缴费,每月缴费2415×20%即483元,全年5796元。

不过,对于预缴的个缴人员以2015年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可不再变动。如缴费指数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2015年12月30日之前以2015年度基准值补缴调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滞纳金),逾期不再补缴调增。

原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陈诗达说,各地对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从统计学的角度来讲,这一数据基本上应该是真实的,不能说有一部分人群认为自己工资没涨,就说这个数据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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