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条例全文公布,5月1日起施行

社保政策2018-07-06才子老师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已经2016年2月3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昨日正式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分析认为,条例颁布后,全国社保的增量资金投资A股市场将有章可依,在各方准备就绪之后,有“最稳健资金”之称的社保增量资金有望加快入市步伐。此外,周一晚间,美元指数快速走低,分析认为,有关“美联储4月将紧缩货币”的猜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市场并未就此达成共识,人民币短期内的贬值压力弱化。

5月1日起全国社保基金增量资金入市有章可循

《条例》显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审慎、稳健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及其比例幅度内合理配置资产。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并且,应当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在管理运营的各个环节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评估、监测和应对,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可以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或者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投资。

社保基金条例5月1日起施行

华泰金融团队首席分析师罗毅认为,《条例》由国务院亲自出台,拔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范运作的战略高度。此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法律监管上一直沿用2001年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条例》从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意志出发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将进一步提升基金筹集和使用方案上的审慎性,投资运作的稳健性,更利于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增量资金“正能量”肯定会有但不宜解读为“政策护盘”

罗毅指出,本次从国家层面允许地方社会保险基金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是以国家信誉为背书为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提供一个安全的出口,增强地方养老保险基金向中央归集的力度,避免地方分散投资的低效和盲目投资的风险,促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从短期集中管理运行过渡到中长期的多元化基金管理模式。近年广东、山东等省份已经试点入市,广东省委托资金1000亿元,累计投资收益173亿元。2015年山东省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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